今年1月,经商的徐先生考虑到经营需要,要购买两台奥迪A6轿车。“铜山区北京路上的沪彭东源奥迪4S店有奥迪A6L轿车,我上门咨询,经过与商家销售人员协商,决定在这家4S店买车。”
徐先生要买两台奥迪A6L轿车,应商家要求支付了共1万元的定金,商家出具了整车销售单,销售单上注明车型号、颜色和价格,以及购车其他项目。整车单价是37万多元,算上购置税和保险,以及商家要求一并购买的基础装饰费、综合服务费、手续费等,落地价达到了44万多元。在4S店的关联银行出具的账户交易明细单上注明,1万元的交易用途是购车定金。
据徐先生介绍,签约时商家告知,该店只能先交付一台车,第二台车交付时间不确定,车到通知。而且,第二辆车的支付方式也是要首付加。徐先生说,商家称因缺少芯片、产能不足的原因,交车时间不确定,他也理解。所以当时签约时就第二台车交付时间没有做具体约定,在第一台车交易后,徐先生就经常联系4S店询问,得到的答复要等待。
没想到的是,一等就是数月。直到日前徐先生接到通知车到了,让他来4S店接车。结果到店后被告知没车,并且让他提供办理的相关材料。为了提车,徐先生照办,提供了用于的相关材料等。“其实在4S店的仓库里就有车,我去看了。商家迟迟不交付,我也很纳闷。交了定金,又交了的材料,为啥不给车?”在徐先生与4S店方面的交涉期间,4S店方面有关人士建议徐先生换买价格更贵一些的奥迪A8轿车。
“奥迪A6L轿车落地价44多万元,而奥迪A8价格在80多万元,相差很多。我不同意买。4S店方面的意思是如果坚持买奥迪A6L,则要加价。我认为,既然双方达成一致,我交了定金,商家就该按照谈好的价格卖车,而不应该加价以及让我买更贵的轿车,这违背了诚信原则。”
9月17日徐报融媒记者与徐先生一道来到沪彭东源奥迪4S店。该店销售经理刘先生介绍,徐先生购买的第二台奥迪A6L轿车,约定是首付加的方式购买,刘先生的个人征信查询过多办不了。4S店给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在与该店有关系的其他银行办理买车,二是全款买车,但价格需要重新商谈。据他所知,已经有该店订的奥迪A6L轿车在运输途中。
对此,徐先生表示,自己3月份在其他汽车4S店买车,也是通过首付加的方式,没有出现所谓的个人征信查询过多导致银行不给的情况。自己按照商家要求支付了定金,同意支付额外的服务费、装修费、延期保养费等等,哪怕是全款购车也行,怎么商家就是不给车?“这两个方案我都愿意,也行,我找其他银行办,全款买车也行,但价格就要按照事先谈好的价格算。啥时能交车?”
对此,销售经理刘先生没有明确表态。此后,他让销售代表继续与徐先生协商,但也没有给详细的解决办法。直至18日,商家也没给徐先生答复。徐先生表示,不排除向消保委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协商,商家出具的整车销售单有车款和价格等项目,显示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支付了定金,商家就该严格履行合同,以个人征信查询次数过多影响银行放款,没有法律依据。购车的支付方式,不管是首付加还是全款,双方可以商议,但商家不得延期交付及擅自加价。消费者完全可以向消保委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及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要求商家继续履约及支付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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