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安徽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合作,强化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整治力度,增强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近日,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2023年度长三角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其中2例涉安徽。
2023年7月27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接某公司举报,称安徽江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登记为股东,伪造股东信息骗取登记,并冒用其公司名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经查,当事人先后冒用央企、国企名义作为其公司股东身份,通过提供虚假营业执照、伪造登记机关公章等手段,骗取登记。且当事人在全国9个省市分别入股成立了13家关联公司,先后2次提供虚假登记材料,伪造已不存在的国企营业执照,并伪造国家机关公章,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危害巨大。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对当事人伪造公章、营业执照等涉嫌犯罪行为已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并向涉及的13家关联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了案件线索。
冒用他人名义骗取登记的行为会使被冒名人陷入巨大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中,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将生产不合格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的安徽北泰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年7月24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线索,依法对安徽北泰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2年3月18日生产的高端陶瓷基合金刹车片(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摩擦性能项目不符合GB 5763-2018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不合格项目检测数据与标准指标差距符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从重处罚的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汽车制动器衬片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汽车的安全性能,当事人生产不合格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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